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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安全宣導

  • 發布日期:111-11-08
  • 發布單位: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在疫情升溫時,除了鼓勵住民及員工施打疫苗外,口服抗病毒藥是否作為預防藥品?適用條件有哪些?使用藥品之前需告知醫療人員什麼?該服清冠一號還是口服病毒藥?這些疑問藥師今天到堂隊,來為住民長輩解答。

口服抗病毒藥需大於12歲,發病5日內並未使用氧氣,有重症風險因子才可以使用。

不可作為預防藥品。

看診時告知醫師正在使用的藥物,主動提供肝腎功能檢驗數值。

服藥時須整顆吞服,不可咬碎、咀嚼。

若選擇到中醫視訊診療,同樣是針對輕症、無症狀患者開立清冠一號,因中藥材副作用及禁忌症少,適合患有多種慢性病、肝腎功能不佳者等不適合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患者,經中醫師診療、評估後使用。

施打疫苗、定期做快篩、外出戴口罩及平時勤洗手可以提升自我保護力和減少重症發生的可能,面對防疫政策鬆綁時也能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