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推到:facebook

【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篇】我已申請過「核認證明」,但去榮總(或榮總分院)掛號時,還是有跟我收掛號費,我該怎麼辦?

  • 發布日期:110-07-21
  • 發布單位:就醫保健處

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於輔導期限內還沒找到工作前,至各級榮院看醫生可享掛號費優惠喔

請您與掛號櫃檯人員確認身分及補助資格,若確認無誤,可請榮總(或榮總分院)辦理掛號費退費。

若您有就醫方面問題,歡迎您來電洽詢:各榮民服務處(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12-154)。

◎溫馨提醒:各榮民服務處所在地點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