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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退伍的準第二類官兵想就業者,提供協助內容為何?

  • 發布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就學就業處

ㄧ、輔導會每年3、6、9、11月份,前往國軍北中南東各指定營區,辦理「屆退官兵權益宣導與需求調查暨就業媒合活動」,屆退前三個月的官兵由國防部給予公假前往,想就業的官兵,除可現場與廠商面對面媒合職缺外,也可填寫「就學就業及職訓需求調查表」,確認就業需求,由本會開案管制,提供後續協助事宜。

二、如因故未到,可請人事單位提供「就學就業及職訓需求調查表」,完成填寫後,由單位轉寄各榮民服務處開案管制,提供後續協助事宜。

三、退伍當天,請務必至居住地榮民服務處報到,我們有專人向您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