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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欣志工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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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1-09-27
發布單位:
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一、招募對象及條件:
1.榮民、榮眷年滿15歲以上為主;未具上述身份者為輔。
2.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足以擔任服務工作者。
二、服務項目︰
照顧獨居年長榮民及榮民遺眷︰居家照顧、送餐服務、環境清掃、家事協助、陪伴就醫、友善訪視、電話問安等。
協助本會加強榮民、榮眷服務工作:至各安養、醫療機構關懷、團康活動、儀容修整、環境清潔、藝文及陪伴活動、急病急難救助等。
主動參與天然災害救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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