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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於112年9月13日發布施行

輔導會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於112年9月13日發布施行
  • 發布日期:112-09-14
  • 發布單位: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輔導會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於112年9月13日發布施行,並自發布日起算第3日生效(112.9.15生效)。
另訂定「職業訓練與相關行(職)業參照表」,自112年9月13日公告生效。

上述法規之相關連結如下:
輔導會「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https://www.vac.gov.tw/cp-2031-152304-1.html
「職業訓練與相關行(職)業參照表」https://www.vac.gov.tw/cp-2031-1523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