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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傳播處協助推廣「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政策說明

  • 發布日期:112-03-13
  • 發布單位:彰化縣榮民服務處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通過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通過

因應全球經濟變局、強化臺灣整體經濟、全民共享經濟成果 政院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

日期:112-01-1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因應全球經濟變局,全面強化臺灣整體經濟、社會韌性及應變能力,並讓經濟成果與全民共享,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擬具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近年來臺灣雖然接連面對美中貿易衝突、百年大疫、俄烏戰爭等外在不安定因素影響,但所幸國人同胞齊心努力,以及政府各項產業政策與優化投資環境等,及早布局、做得到位,始能化危機為轉機,讓整體經濟表現創下佳績。


蘇院長指出,為因應今(2023)年全球經濟變局,包括持續的通膨壓力與經濟衰退風險,皆可能對國內產業經濟造成不利影響,也為社會帶來衝擊,蔡英文總統已明確指示行政院團隊以「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調整產業體質、維持經濟動能」四項目標,全面強化臺灣整體經濟、社會韌性及應變能力,並讓經濟成果與全民共享。


蘇院長強調,行政院今日通過本特別條例,除為回應社會各界期待外,亦要儘速落實蔡總統指示,使各項措施的執行,有其法源依據。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發會及各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蘇院長表示,本特別條例一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即會將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續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始得動支相關預算。因此,相關部會現在就要同步進行相關施政及預算整備作業,一旦特別預算通過,行政院即可立刻展開相關建設或施政,而包括執行全民普發6,000元的相關作業,也應進行先期規劃和系統設計,俟特別預算通過後,即可儘速發放,還請相關部會一定要提前作業。


此外,蘇院長也請立法院早日儘速通過本特別條例,以符合國人期待,尤其該條例通過後,各項措施的執行不僅讓全民能共享經濟成果,更重要的是強化臺灣經濟韌性與社會因應能力,尤其在未來經濟前景並不樂觀的情形下,臺灣一定要維持經濟動能、調整產業體質,只有做好準備,才能因應未來的各種可能變化,並穩定民生物價、減輕人民負擔,相信這是國人的期待,也是立法院和行政院共同的責任所在。

該草案內容要點如下:


一、本條例之制定目的。(草案第一條)


二、本條例之主管機關與負責規劃、預算編列及推動之機關。(草案第二條)


三、本條例所定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之項目。(草案第三條)


四、授權就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項目之執行方式、得委託或委辦事項、期間、基準、金額、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等事項,訂定辦法執行。另明定第三條第八款普發現金之發放相關業務,得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招標、決標之規定。(草案第四條)


五、本條例所需之經費上限、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及其經費來源。(草案第五條)


六、主管機關應專案列管及考核第三條各款所定項目之執行。(草案第六條)


七、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之施行期間;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草案第七條)

相關連結網址

https://www.ey.gov.tw/Page/5B2FC62D288F4DB7/a37b09e3-1fdf-4d02-9c78-cc5e553ef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