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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上半年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申請時間自114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辦理申請

  • 發布日期:114-02-10
  • 發布單位: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公告
 一、114 年上半年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自114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辦理申請作業。
 二、申請對象 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子女者。 三、申請資格為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 餐費。
  4.前三款以外,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 入午餐補助,或有特殊事由經輔導會評估核認者,始 得申請。
 四、請備妥資料如下:
  1.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
  2.經地方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地方政府認定家庭突發因素證明。
  4.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午餐補助者, 請學校協助開具「學校納入午餐補助證明單」等,逕向臺東縣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附件檔:1.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須知。
                2.學校納入午餐補助證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