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建議可以修改申請就養榮民相關規定,畢竟是以服務照顧榮民為主,希望要能滿足榮民的需求。

類別: 就養養護
問題: 建議可以修改申請就養榮民相關規定,畢竟是以服務照顧榮民為主,希望要能滿足榮民的需求。
答覆:

本會依法辦理榮民就養,係以照顧年邁貧窮或身心障礙等亟需照顧之榮民為目的;「就養」係社會救助生活扶助之一環,屬「補助」性質;目前就養安置已較一般社會救助方案門檻低且較優渥;本會持續盱衡整體政經環境,精進完備合情合理之就養條件,以維榮民權益。

發布日期: 111-12-27
單位: 服務照顧處
分享
  • facebook
  • google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1744
  • 最近更新日期:111-12-27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