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建議降低就養金有關不動產部分公告現值650萬限制之審查標準

類別: 就養養護
問題: 建議降低就養金有關不動產部分公告現值650萬限制之審查標準
答覆:

一、政府安置榮民就養,係以年邁貧困或身心障礙等亟需照顧之榮民為目的,每月所發給之就養給付,屬生活扶助性質,並非所有榮民均得享有之權利。
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僅列計夫妻不動產(不列計子女部分),已較社會福利寬鬆。本會將持續檢視現行就養條件之合理性,修正就養安置辦法及相關規定,以維榮民權益。

發布日期: 113-07-11
單位: 服務照顧處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1519
  • 最近更新日期:113-07-17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