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養養護 | |
建議比照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機制,調高榮民就養金額度。另領取全新制退休俸人員,其俸額是提撥制(與舊制恩給制不同)其與一般勞工退休金制度相同,建議修改就養相關規定,讓領取軍公教退休俸低階人員,若符合申請門檻,亦可申請就養,以符合公平性。 | |
(一)就養係以照顧年邁貧困或身心障礙需照顧之榮民為目的,其就養給付係屬生活補助性質,與國軍士官兵依據工作年資於退休後領取之退休俸,在性質及目的上,尚不相同。 (二)本會為提升就養榮民生活水準,自102年1月起就養給付調整為14,150元,將持續盱衡整體政經環境,適時建議調整就養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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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05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