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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低於全國平均10歲,原住民族的「老人」應從55歲算起。現行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由55歲起即可請領;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對象為55歲以上;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請領年齡為55歲算起。建請輔導會應修正就養原住民榮民年齡開放至55歲規定。

類別: 就養養護
問題: 原住民族的平均餘命低於全國平均10歲,原住民族的「老人」應從55歲算起。現行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由55歲起即可請領;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對象為55歲以上;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請領年齡為55歲算起。建請輔導會應修正就養原住民榮民年齡開放至55歲規定。
答覆:

一、本會為接續在社會勞動職場退休(職)之退除役官兵照顧,於79年7月15日修正就養安置辦法就養之年齡規定,為年滿61歲者,將合於就養對象具體明確化。

二、鑒於就養安置辦法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勞動基準法、老人福利法、社會救助法等法,具有相關屬性與法規連結,經查上開法規,目前尚無原住民年滿55歲之相關規定,日後若上列法規修正是類條文調降至55歲時,本會即配合研擬修正就養安置辦法,增列原住民就養年齡為年滿55歲。

發布日期: 109-10-08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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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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