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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就養榮民如需夫妻一同入住榮家,建議減免配偶入住費用;另就養榮民如領有市府發給之老人生活補助7,579元,不應在入住榮家後即停發。

類別: 就養養護
問題: 公費就養榮民如需夫妻一同入住榮家,建議減免配偶入住費用;另就養榮民如領有市府發給之老人生活補助7,579元,不應在入住榮家後即停發。
答覆:

一、本會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入住收費標準」,收取入住費用,前開標準係基於照顧退除役官兵之遺眷及眷屬理念,及政府照顧弱勢德意,收費已較國內各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收費優惠。

二、請臺北市榮服處協助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反映。

發布日期: 109-11-10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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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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