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9-07-17
- 資料來源:退除給付處
針對「上報」刊載不實訊息,輔導會澄清說明如下:
- 本會基於照顧退伍袍澤之職責,於協調會中主動表達願意擔任對86年女性專業軍官班,陳情舊制軍校年資補償之「協調窗口」,在「依法行政」前提下,如何以「專案」的方式解決問題,且邀集相關業管機關單位及陳情代表面對面溝通,已歷經三次協商會議(109年6月5日、19日及7月15日),會議過程與會者均充分陳述觀點及立場,過程平順。
- 本會原冀望透過函釋方式解決,惟經協商會議討論內容及詳查國防部類案救濟實務,並參照銓敘部、教育部意見,均認為國防部審核86年女性專業軍官班舊制畸零月數年資作法,依法有據並無違誤。本案尚在尋求相關補救措施,無報載「允千萬補償又反悔86年班氣炸控吃案」之情事。
- 本案訴求為「國軍退除給與之補償」,必須經由國防部人事權責機關之審(核)定,本會始可據以發放退除給與。
- 本會為法定支給機關亦為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之權責機關,對於86年女性專業軍官班袍澤權益受損之情事,深切感同身受,亟力思考及協調有關單位,尋求任何可行之解決方案,惟仍須本「依法行政」之原則,尊重主管機關於服役條例所為之退除給與審定。本會仍將持續協調相關部會共同研擬適當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