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進修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修正公告
輔導會110年12月10日輔學字第110013505號令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第四點。 修正第四點重點摘要為:原補助規定申請期限為申請人應於完成進修,並取得相關證明之「二個月內」,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妥善運用資源,避免逾期提出申請影響權益,延長申請補助期限至「三個月」,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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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進修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修正公告
輔導會110年12月10日輔學字第110013505號令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第四點。 修正第四點重點摘要為:原補助規定申請期限為申請人應於完成進修,並取得相關證明之「二個月內」,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妥善運用資源,避免逾期提出申請影響權益,延長申請補助期限至「三個月」,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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