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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近日修正「重大災害救助」申請作業要點

輔導會近日修正「重大災害救助」申請作業要點
  • 發布日期:111-12-09
  • 發布單位: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輔導會近日修正「重大災害救助」申請作業要點,摘要重點如左圖:

另,修正後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事故發生日於111年12月31日前仍以現行作業要點辦理,如:112年1月10日前往申請,但事故發生日為111年12月25日,仍以現行作業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