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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自用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請於7月31日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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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07-01
發布單位:
苗栗縣榮民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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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繳納宣導.pdf
多元繳納汽燃費線上支付做速pa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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