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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月蘭獎申請辦法」

  • 發布日期:114-09-25
  • 發布單位: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一、凡設籍中華民國公立小學在校學生,受學校推薦,足堪楷模者,或是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每一學校推薦1名。

二、受政府單位或社會福利團體照顧輔助之弱勢學生,亦可由政府單位或社福團體推薦,每一單位推薦1名。

三、獎助金額與名額: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0萬元及獎座1座。

四、申請者應填寫該會之申請書及相關應備文件一式兩份,向該會提出申請,申請日期為114年10月1日至11月07日(以郵戳為憑)。

 

詳情及報名書表請上該基金會網站查詢: https://www.wy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