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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申辦退除役官兵就學獎補助,請務必據實提供資料以免觸法

  • 發布日期:115-09-22
  • 發布單位:彰化縣榮民服務處

為保障退除役官兵權益並維護社會公平,輔導會提醒廣大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在申辦各類就學學雜費補助與獎勵金時,請務必恪守誠信原則

一、 據實申報與追究責任

  • 據實填報:申請人填報各項申辦資料及檢附證明文件時,請務必確認內容真實無誤,切勿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明文件或提供不實資料

  • 違規處理:若經查獲有以不實資料致溢領補助款之情事,除依法追繳全數溢領款項外,將視情節輕重移送法辦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申辦規定:申辦前請詳閱相關補助辦法,注意安置期間之計算方式,且不得重複請領性質相同之政府補助

二、 學籍定期清查機制

輔導會每年 7 月均會函請全國各大專校院辦理就學學籍清查作業。針對申請就學補助與獎勵之退除役官兵,均會定期查核其休學、退學及畢業等學籍異動狀況,以確保補助款項核發之正確性

如有任何就學獎補助申辦疑問,歡迎洽詢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或輔導會就學就業處(電話:02-2757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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