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具有「榮民證」或「義士證」 聽損在45~110分貝 3年內未領過輔導會或政府單位補助同品項者
二、應備文件
診斷書正本或效期內聽障身障證明正本 3個月內的聽力圖
三、辦理方式 將「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臨櫃」向榮服處或榮家申請,經審核後,由108-109年合約廠商(科林公司)聯繫您到特約門市配戴及教導正確使用與保養方式。
詳細資訊 http://bit.ly/2LsV4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