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宣稱商品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以免觸法
日期:114/03/12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4年3月12日第1742次委員會議通過,遠時公司與世暉公司於friDay購物網站銷售雙鏡頭電子後視鏡商品,廣告宣稱「前後鏡頭都使用SONY IMX335星光級感光元件」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廣告宣稱商品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以免觸法
日期:114/03/12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4年3月12日第1742次委員會議通過,遠時公司與世暉公司於friDay購物網站銷售雙鏡頭電子後視鏡商品,廣告宣稱「前後鏡頭都使用SONY IMX335星光級感光元件」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