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紙、面紙標示混亂 消費者購買分辨難-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 發布日期:106-08-14
- 發布單位: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人每天都會使用衛生紙,而上完廁所後,衛生紙是否能丟進馬桶中,在國內已爭議許久,甚至也曾引起國外旅客側目。觀諸歐美與日本先進國家,民眾皆將衛生紙沖入馬桶裡,不僅環保衛生,也能減少浴廁的異味與細菌孳生,更能使廁所環境美觀整潔。
我國行政院環保署基於國際趨勢與環境衛生考量,於106年1月起積極推動衛生紙用後丟入馬桶運動,並發文六月底前全台7萬8000多座公廁要張貼提醒標語「衛生紙請丟馬桶」、廁間提供衛生紙或公廁周圍10公尺販賣機全面改販賣衛生紙、廁間內僅設置加蓋垃圾桶……等,環保機關也將於7月起強力執行公廁環境衛生稽查及不定期抽查之工作。
衛生紙丟馬桶是先進國家奉行的作法,但國內卻還是有許多人分不出衛生紙與面紙的不同。衛生紙屬短纖維材質,易於水中分解不會造成管線阻塞;面紙屬長纖維材質,有添加濕強劑不溶於水,不能丟入馬桶裡。而以外觀來看,衛生紙上通常有壓凹凸或點狀的花紋,是為了增加摩擦力與去汙力,面紙則沒有。所以衛生紙與面紙的名稱在包裝上是否明顯?字體是否夠大?衛生紙是否都有標示可以丟入馬桶?面紙是否有標示不可丟入馬桶?民眾是否能藉由包裝簡單就辨識出買的是衛生紙還是面紙,商品名稱標示的重要性實是不言而喻。
消基會與台灣衛浴文化協會有鑑於政府刻正推行衛生紙丟馬桶政策,這是宣導民眾使用衛生紙階段的運動,但是如何在消費者購買階段,買到正確的衛生紙,則可能更為重要。
一、對衛生認知問卷大調查 近半數民眾認為衛生紙的名稱不易辨識
因應環保署此項衛生紙丟馬桶的政策,消基會與社團法人台灣衛浴文化協會共同合作,本次調查分成兩部分,先針對一般民眾對衛生紙與面紙使用觀念的調查問卷,再購買市面各種品牌的衛生紙與面紙,檢視商品上的名稱標示與字體大小是否顯著易於辨識。
本次調查時間為106年7月19日至8月1日止,調查方式採Google線上表單填寫的方式,收到的有效問卷一共842份,填寫問卷的年齡區間以30歲~60歲占八成,60歲以上近兩成,男女性別比例各半,職業以工商占七成,退休人士近兩成,公教人員一成(附件一)。
調查問卷顯示,民眾幾乎都知道生活用品衛生紙可略分成衛生紙與面紙,但有近一成民眾不知道面紙不能丟進馬桶,否則會造成汙水排水管線的堵塞。八成民眾在超商與賣場購買生活用品衛生紙時,會注意自己買的是衛生紙或是面紙,但有近五成的民眾認為「衛生紙」的名稱標示並不清楚,易造成採買上的困擾。有兩成民眾不知道用過的衛生紙丟棄在開放的垃圾桶裡,沒有立刻清除會滋生細菌損害人體健康(附件二)。
二、對衛生紙與面紙之標示狀況調查 1/3面紙商品名稱標示不夠顯著
消基會於7月25日至27日間,至各大賣場與超商選購不同品牌的衛生紙和面紙(商品清單如附件二),依商品標示法第五條規定,商品標示應具顯著性及標示內容之一致性,及同法第九條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應標示商品名稱等規定,檢視商品是否有明顯標示出「衛生紙」與「面紙」商品名稱、標示字體的大小明不明顯,有無「可不可丟入馬桶」的提醒語。結果發現,在採樣的15件面紙中,僅編號15「丸子面紙」和編號6「COSMED袖珍包面紙」沒有標示是否可以丟入馬桶。
在商品名稱字體大小的部分,編號15「丸子面紙」的正面商品名稱字體最大,但在背面商品名稱字體的部分,卻寫上了「衛生紙」,使人分不清編號5「丸子面紙」究竟是衛生紙還是面紙。正面商品名稱字體最小的則為編號7「春風袖珍包面紙」,字體大小0.2毫米,標示並不顯著。
而編號1「柔情袖珍包面紙」、編號2「舒潔袖珍包面紙」、編號3「邦尼熊袖珍包面紙」、編號4「五月花極柔頂級袖珍包面紙」、編號5「屈臣氏輕巧柔軟細緻袖珍面紙」與編號6「COSMED袖珍包面紙」六款正面則全無商品名稱標示,背面商品名稱雖註明是面紙,但字體細小,其中四款字體僅0.1毫米,民眾實難充分了解商品正確資訊。
採樣的13件衛生紙,全部都有標示可否丟入馬桶,但編號12「特惠牌抽取式衛生紙」卻標示「本產品不可投入馬桶中」,為抽樣的13件衛生紙中唯一不能丟入馬桶裡的衛生紙品牌。
在商品名稱標示的部分,僅編號1「可立雅淨韌抽取衛生紙」沒有正面標示商品名稱,其餘12件皆有標示。字體大小的部分,編號13「全家抽取式衛生紙」正面商品名稱字體最大,編號2 「PASEO倍潔雅超質感抽取式衛生紙」、編號3「舒潔特級舒適潔淨抽取衛生紙」、編號4「特柔抽取式衛生紙」、編號5「唯潔雅抽取式衛生紙」與編號6「五月花蓬厚柔頂級連續抽取式花紋衛生紙」五款字體最小,都僅0.3毫米。
三、結論
台灣屬於亞熱帶氣候的國家,夏季高溫濕氣重,如廁時用完的衛生紙丟棄在開口垃圾桶裡,容易孳生細菌與病媒源,因此先進國家無一不是提倡將衛生紙沖入馬桶裡,不僅雅觀,也更能使環境衛生整潔乾淨。
﹛﹛ ﹛消基會和台灣衛浴文化協會提醒,衛生紙與面紙的製造業者應依商品標示法第五條及第九條規定,注意在衛生紙與面紙的正面或背面標示正確的商品名稱,並且字體要顯著,而為使「衛生紙請丟馬桶」之政策得以順利推動,主管機關應將「可不可以丟入馬桶中」公告為應行標示之事項,且其標示的字體也不應過小,或者沒有標示,以免年紀大的民眾分不出哪一種紙不能丟入馬桶。
而依據內政部公布最新民國106年6月全國用戶接管普及率及汙水處理率統計表,此資料顯示各縣市之公共汙水下水道普及率,截至106年6月底統計為止,以連江縣居冠,普及率78.76%;其次為台北市76.58%與新北市52.26%;最低的縣市則為嘉義市,普及率0%。
對比100年全國公共汙水下水道普及率27.9%,106年6月升到30.9%,六年來的成長幅度僅3%,消基會和台灣衛浴文化協會籲政府推動衛生紙丟入馬桶的政策,同時也應盡速完成全國汙水下水道設施的普及率,以免民眾未來將公廁如廁時衛生紙投入馬桶的習慣帶到家裡,卻造成排水管線的阻塞,有礙政策推行與如廁習慣的養成。
消基會呼籲
對政府
1.政府應擴大宣導此項政策,培養國人如廁時將衛生紙丟入馬桶的觀念,並逐步增加列管的公廁數量。
2.對於公共建築機關,例如學校、交通設施及觀光風景區之廁所,宜列為優先管控之標的,並盡速完善全國汙水下水道的基礎公共設施。
3.主管機關應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規定要求業者就標示不符顯著要件的商品加以改善,並儘速將衛生紙與面紙商品標示「可否丟入馬桶」之醒語,公告列為應行標示之事項,以利政策推動。
對業者
1.衛生紙與面紙的製造商應正確標示「衛生紙」用途,字體應達顯著程度,且位置應要在明顯處正面及側面,供消費者一眼即能辨識是衛生紙還是面紙。
2.衛生紙屬短纖材質、無添加濕強劑且易溶於水,本來就可以投入馬桶,業者需檢討為何會將衛生紙標上「本產品不可投入馬桶中」的字樣。
3.業者宜研發其他各種方法,例如改變衛生紙的顏色,以利辨識。
對消費者
1.消費者應購買有正確標示品名的衛生紙與面紙。
2.消費者應改變舊有習慣,配合政策的實施,於公廁如廁時將衛生紙投入馬桶中,以減少垃圾產量與促進環境衛生。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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