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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榮民自私人公司離職所領「資遣費」,是否屬退休給付或其他收入?要算入本金全額或只計算其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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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1-04-01
發布單位:
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答覆:
資遣費或遣散費非屬退休給付,故如離職時所領資遣費或遣散費,屬於其他收入,應以全額計算其收入,非以利息所得計算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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