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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組門診收費公告

  • 發布日期:105-10-25
  • 發布單位: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1. 依審計部105年3月24日台審部三字第1043001369號函辦理

  2. 依輔導會105年9月2日輔養字第1050068797號函辦理

  3. 雲林榮家附設診所自105年10月1日起就醫收費標準如下

門診收費標準

備註:

依據中央健保署規定,可免除部分負擔的對象包括:A.重大傷病、B.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C.榮民遺眷、D.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E.百歲人瑞、F.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役男。

上述身份以外均屬一般身份,依健保局規定收取部份負擔(50元)及藥品部份負擔(依實際藥費收取)。

其它注意事項:

1.未帶健保IC卡就醫者,一律請先以自費繳交(依當次看診費用繳交)。

2.未帶健保IC卡先以自費繳交者,請於七日內持健保IC卡、原收據正本及其他相關優待證件至本院各收費窗口辦理退費,如跨月者需於次月1日進行補卡退費(如遇假日,順延至上班日)。

3.就診後無領藥號(需收取藥品部份負擔者)者,需先至掛號室繳費後再至藥局領藥。

4.收據請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概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