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位概況 環境設施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進行規劃,失智區核定床位數為50床。
入住規定 *失智榮民公或自費養護、失智民眾養護:持有失智中度鑑定證明(CDR-2分),且能自理生活者(巴氏量表81分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