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流程
- 發布日期:113-08-31
- 發布單位: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主任信箱處理流程
一、「主任信箱」電子信函由資訊室接收,依「本家業務職掌表及本家辦事細則」辦理分發、登記,移請各相關組、室辦理。
二、為有效精確執行本家電子信回覆作業,請各單位處理時間以不超過三天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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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各業管相關之陳情書、申請書案件,便民建議事項、業務諮詢等,需答覆之信件,經分送各單位登記列管,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核稿、判發,並填覆電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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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個人理念意見、不具體、無建設性之陳述、情緒發抒、無聊的批評等,經承辦同仁卓審,主管衡酌內容,陳主官決定暫存結案或移請相關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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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覆、存參案件辦畢,其影本由承辦單位印送資訊室銷案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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