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DATA[醫療保健服務Q&A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https://www.vac.gov.tw/np-2208-1.html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RSS channel.zh-twMon, 11 Mar 2024 09:00:00 GMTRSS發行者20<![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榮民或遺眷家戶代表)的眷屬也要依附我加健保,有什麼資格限制嗎?]]>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1-1.html1、無職業(且無參加勞保、職業工會、農漁會)的配偶、父母。
2、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而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的子女。

 

※可參閱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

※可參閱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條(榮民遺眷家戶代表之眷屬)規定。

※可參閱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7條(無謀生能力、在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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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21 Jul 2021 03:4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1-1.html4721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是榮民,目前有工作(或在開計程車有加入職業工會、自己開公司當負責人),請問我可以以榮民身分參加健保嗎?]]>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7-1.html有工作者必須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按照薪資投保金額比例,自行繳納健保費

本會補助榮民的健保費僅限無職業期間,建議可於退休後或轉業的空窗期再以健保第6類第1目身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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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21 Jul 2021 03:4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7-1.html4727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是一個榮民(或遺眷家戶代表),現在沒有工作(轉職空窗期、失業、退休)了,請問如何以榮民身分參加健保?]]>https://www.vac.gov.tw/cp-2208-4249-1.html
  • 請攜帶證件
  • 榮民本人
    (或遺眷家戶代表)
    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身分證、健保IC卡、私章、前一個工作單位的健保轉出單
    要依附加保的眷屬 榮民之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之遺眷家戶代表證)、身分證、私章及眷屬本人之身分證、健保IC卡、私章、戶口名簿
    ※因眷屬一人需自付413元,如需辦理自動轉帳者,再帶存摺影本。
    1. 請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區業務組加保,並出示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提醒辦理人員要以「榮民或遺眷(六類一目)身分加健保」,以免加錯類別就要自繳健保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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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4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249-1.html4249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榮民的孫子女可以依附他當眷屬加健保嗎?]]>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3-1.html健保法規定應以直系血親,且親等最近的被保險人(父母)加保,除非其父母離婚、分居、行蹤不明或未盡扶養義務,由祖父母扶養者,則可依附榮民(祖父)以眷屬身分加保。

    ※可參閱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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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4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3-1.html4723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先生是榮民,他的健保費由輔導會幫他出,我現在失業(退休)了,請問我要依附我先生以眷屬參加榮民健保,該如何辦理呢?]]>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5-1.html1、請攜帶證件:您先生的榮民證、身份證,私章以及您的身分證、健保IC卡、私章、戶口名簿及前一個工作健保轉出單(離職或退休證明)。
    2、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區業務組加保,最好出示先生的榮民證提醒辦理人員要加「無職榮民眷屬健保」,以免加錯類別就要自繳健保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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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4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5-1.html4725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父親有榮民證,但是在xx鄉農會有加農保,這麼多年來都是自己繳健保費,為什麼我們隔壁的伯伯就都不用繳健保費、看病也不用錢,請問為何有待遇有差別?]]>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9-1.html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規定「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為第三類被保險人,及第11條規定「第一類至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
  • 因上開規定本會不得重複加保,參加農保榮民可考量本身實際經濟及醫療需求,於「農民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及「無職業榮民健保(第六類第一目被保險人)」擇一加保。
  • 如選擇繼續參加農民保險者,於榮民(總)醫院就醫比照有職榮民,部分負擔費用依退伍時官階別按一定比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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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4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29-1.html4729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是榮民,之前有工作,欠繳健保費,請問退輔會是否幫我繳納?]]>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3-1.html1、有工作時,必須按照薪資投保金額按比例,繳納健保費。
    2、上述欠費,需由榮民自付,本會僅補助無職業榮民以第六類第一目之被保險人身分投保期間之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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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4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3-1.html4733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是榮民,在沒有工作期間並不知道要加入榮民健保,(以致於加錯地區人口這個類別,白白繳了好幾年的保費、積欠健保費),可以追溯補助嗎?]]>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5-1.html 

    •辦理回溯投保健保6類1目及追溯期間,係由健保署依法認定
    •倘健保署依法認定可辦理追溯補助保費事宜及其追溯期間,應核退之保費金額係由該署核定後,逕予退還給當事人,無須另向本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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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4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5-1.html4735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的父親是榮民,前陣子他往生了,我母親可以繼續享有他榮民的就醫優待,請問該如何辦理?]]>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6-1.html
  • 先至戶籍或通訊所在地之榮民服務處辦理「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12-154
  • 再持「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身分證、健保卡、印章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區業務組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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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4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6-1.html4736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的母親是遺眷家戶代表,最近去看醫生,才發現我們的優待身份被取消了!打電話去健保署,他們說是退輔會把我們退保的,我想知道是什麼原因?]]>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9-1.html原因有很多種,摘述如下:

    1. 確認遺眷家戶代表證是否已失效
    2. 如遺眷家戶代表證失效,有欠繳健保費情形者:
      請先至榮民服務處重新申請「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再持證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局各區業務組加保,證件失效期間所產生的健保費,則需自繳。
    3. 出國二年以上未入境者:請先加入戶籍,並重新辦理健保(加保程序同上)。
    4. 「有勞保、有職業或擔任公司負責人」。
    5. 再婚:不符合遺眷家戶代表資格。

    【有關遺眷家戶代表資格、發證問題,可洽各榮服處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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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5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39-1.html4739就醫保健處
    <![CDATA[【全民健康保險篇】我是榮民,但因犯案或通緝被退保,如何復保?]]>https://www.vac.gov.tw/cp-2208-4741-1.html1.如確為「因案停權」的榮民,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榮民權益會暫時被停止的,所以健保補助資格也會被取消

    2.待法律案件解決後,持撤緝通知書(或歸案證明書)或出監證明書(倘有交付保護管束則須期滿)等相關資料到榮服處(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12-154)申請「停權原因消滅證明」。

    3.待本會與法務部資料比對確認停權原因消滅後,將於榮民資料庫系統停權資料註記「停權原因消滅」,並函知申請人,憑資料辦理榮民健保。

    4.如有任何榮民資格或停權的疑義,請洽本會就養養護處;全民健康保險問題請洽健保署(0800-030-598)。

    ◎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第2項,凡因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之罪、殺人罪經判處徒刑或具有公務人 員退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所定永遠喪失領受月退休金、退伍 金、退休俸或贍養金權利之事由者,永遠停止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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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5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41-1.html4741就醫保健處
    <![CDATA[榮民就醫補助系列:二代健保篇(補充保費繳納與計算)]]>https://www.nhi.gov.tw/ch/np-2612-1.htmlWed, 21 Jul 2021 08:1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68-1.html68就醫保健處<![CDATA[【就醫優惠篇】榮民去榮民醫療體系看醫生時,要付掛號費嗎?]]>https://www.vac.gov.tw/cp-2208-4749-1.html榮民醫療體系(榮總、榮總分院)掛號費優免對象如下:

    1. 榮民(持榮民證者)。
    2. 第2類退除役官兵(無職業期間,持有效輔導期限內核認證明者;106年1月16日起退伍者或是106年1月16日後才申請身分核認者,為持有效輔導期限內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
    3. 遺眷(持遺眷家戶代表證者)。
    4. 國軍人員(持有效之中華民國軍人身分證、中華民國聘雇人員服務證 (加註「醫療優惠」者)。
    5. 現役軍人配偶(限持中華民國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雙證件以佐證)。
    6. 持「中華民國備除役軍人眷屬證」者。
    7.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限列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警政署提供電子名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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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i, 08 May 2020 01:0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49-1.html4749就醫保健處
    <![CDATA[【就醫優惠篇】全民健康保險部分給付「塗藥血管支架」有什麼規定?]]>https://www.nhi.gov.tw/ch/cp-6243-20cdf-3255-1.html 

    一、什麼是健保給付之血管支架

      冠狀動脈血管支架(以下簡稱血管支架)是一條非常精細的金屬管狀物,可依需要置放的血管病灶來選擇適用的尺寸。將一氣球導管引導至狹窄病灶,擴張撐開動脈粥狀硬化斑塊,然後植入血管支架,可減少血管管壁回縮或血管剝離,維持血管血流暢通。病患如合乎健保規定之給付規定者,即可享有健保給付。目前健保給付之血管支架及其給付規定,可上健保署全球資訊網查詢。

    二、什麼是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

      塗藥血管支架係在血管支架塗上藥物,特殊塗層血管支架係在血管支架塗上化合物,可降低血管再狹窄機率。然而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也有它的禁忌及副作用,所以必須由專科醫師詳細評估,以做出最好的治療及處置。目前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的廠牌及品名,可由健保署全球資訊網/藥材專區/網路查詢/健保特殊材料品項網路查詢服務/查詢。

    三、為什麼無法全額給付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

      健保目前所提供的特材品項應已足敷使用。對於新醫療材料係改善現有品項的某些功能,但價格較原健保給付類似產品之價格昂貴數倍,在健保財源有限的情況下,難以列入健保給付;依現況,病患或其家屬如果希望使用,必須全數自費購用。健保署為減輕病患的負擔以及考慮給付的公平性,故對該類品項給予自付差額。以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為例,對於已符合血管支架給付規定者,將可按血管支架之價格給付,差額部分由民眾負擔。

    四、醫療院所應告知病患哪些事項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醫事機構)提供保險對象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除緊急情況外,應於手術或處置前二日,將相關說明書交付病患或其親屬,同時應向病患或其親屬詳細解說,並由病患或其親屬填寫自付差額之同意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病患收執,一份併同病歷保存。

      上開說明書應載明自付差額品項費用及其產品特性、使用原因、應注意之事項、副作用、與本保險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等。同意書應載明自付差額品項名稱、品項代碼、醫療院所單價、數量及自付之差額。

    五、如何獲得醫院收費等相關資訊

      醫事機構應將其所進用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之品項名稱、品項代碼、收費標準(包括醫院自費價、健保支付價及保險對象負擔費用)、產品特性、副作用、與本保險已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等相關資訊置於醫事機構之網際網路或明顯之處所,以供民眾查詢,健保署會不定期派員稽查,來確保病患的權益。另健保署會將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之相關資訊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連結]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 /健保特材品項查詢 /健保自付差額(差額負擔)),民眾可上網查詢,並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自費醫材比價網」搜尋各醫院自費價格。

    六、如何檢舉及申訴?

    民眾就醫時,如果遇到醫事機構所未依上述規定時,可透過以下管道提出申訴或檢舉。

    1.打0800-030598免付費電話,有專人馬上為您提供諮詢服務。

    2.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 /的民眾意見信箱E-mail。

    3.親自到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請按這

     

    若榮民使用健保不給付塗藥血管支架,仍須由榮民全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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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5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51-1.html4751就醫保健處
    <![CDATA[【就醫優惠篇】榮民在海外或國內就醫自墊醫療費用有什麼補助嗎?]]>https://www.nhi.gov.tw/ch/cp-5938-d33aa-2740-1.html若您符合下述其中一項之情況,只要您在申請期限內,準備好相關文件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健保署就會依審核結果核退給您醫療費用。

    1. 因為情況緊急,來不及到健保特約診所或醫院,必須在附近沒有健保特約的診所或醫院急診時,又或者剛好人在國外旅遊或處理事務,發生緊急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生產,必須到當地醫院或診所看醫師時。
    2. 於暫行停止給付期間於健保特約診所或醫院就醫,且您已繳清該期間之保險費等相關費用時。
    3. 於急性病房住院30天以內或於慢性病房住院180天以內之「部分負擔」費用,全年累計超過衛生福利部公告之上限時。
    4. 於健保特約診所或醫院就醫,因無法歸責於您的事由,導致您先行自墊醫療費用,且未於醫療院所退費期限內(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繳健保卡及身分證件時。
    • 申請期限
        從結束治療離開醫院那天開始算6個月以內;也就是門診或急診或出院當天就算第一天,往後推6個月內。不論情況發生在國內或國外都是這個期限,惟前述第3項需於次年6月30日前申請退費,超過期限就不能申請退費,所以請您要把握時間。
    • 必須準備的文件
    1.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您可以利用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取得申請書:
      (1)直接到附近的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向櫃檯索取。
      (2)從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www.nhi.gov.tw/ 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簡介及申請相關表單/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 請提供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
      如果您不小心弄丟了收據正本或費用明細,您可以請原來的診所或醫院幫您影印一份副本,上面要蓋診所或醫院的印章,也請您出具聲明書及註明無法提出正本之原因,如果是英文之外的外文,請您附上中文翻譯。
    3. 診斷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請您向醫師或醫院索取以下證明文件:
      (1)如果是門診或急診,請準備「就醫診斷證明書」。
      (2)如果是住院,除了「就醫診斷證明書」之外,還要另外準備「出院病歷摘要」。
      (3)如果診斷書或證明文件上是英文之外的外文,請您附上中文翻譯。
    4. 如果您是申請國外就醫的醫療費用退費,還要請您準備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護照貼有照片及中華民國出入境章戳等)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
    5. 如果是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以上的費用核退申請,請您將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回臺後,再持公證書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相關訊息可至海基會查詢;02-2533-5995,網址:https://www.sef.org.tw/
       
    • 申請方式
        請備妥上述所有文件,直接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掛號郵寄或臨櫃申請皆可)。
    • 核退金額訂有上限
        健保施行區域外(包括國外及大陸)門診、急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之給付,與國內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向健保署申請費用一樣,需經過專業審查,檢視醫療的合理性,而且給付的範圍與給付的條件都與國內醫療相同,必須符合全民健保的相關給付規定。
       
    • 如果您還有不瞭解的地方或有任何意見,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與健保署聯繫:
      1. 撥打0800-030-598免付費服務電話,或各分區業務組電話諮詢。
      2. 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 的「意見信箱」。
      3. 親洽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辦理。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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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5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52-1.html4752就醫保健處
    <![CDATA[【就醫優惠篇】榮民的就醫優惠有哪些呢?]]>https://www.vac.gov.tw/cp-2208-4747-1.html輔導會現行醫療補助分為「健保一般保險費」、「部分負擔自付額」及「健保不給付費用(醫療必須)」三部分,分述如下:

    1. 健保一般保險費:

    「無職榮民」全額補助(含遺眷家戶代表,每人每月1,377元),其「無職眷屬」補助70%(每人每月964元,僅需自繳30%,每人每月413元)。

    1. 部分負擔自付額: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與4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3條第2項規範,「無職榮民」不論在榮民或非榮民醫療體系皆全額補助;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4條規範,「有職榮民」於榮民體系內就醫,依退伍時官階別按一定比率補助(上校級20%;中、少校級50%;尉級70%;士官及士兵級100%)。

    1. 健保不給付(醫療必須):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並限於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優免項目之費用於榮民就醫時直接扣除,再由各級榮院向本會申請,並無針對榮民個人補助),「無職榮民」包含掛號費、二人病房差額(限榮民總醫院,健保第五類榮民亦享有此項補助)、就養榮民伙食費差額(補助普通飲食及治療飲食)、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退輔會核准項目)費用皆免繳(其中牙材類項目打8折);「有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之掛號費亦免繳,如附表。

    限榮民醫療體系就醫

    榮民身分

    健保身分

    無職榮民

    有職榮民

    健保第六類第一目之被保險人

    除健保第六類第一目之被保險人以外之榮民

    掛號費

    免繳

    免繳

    住院伙食費差額

    限就養榮民

    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無特殊補助。

    榮總二人病房費差額

    免收(限榮民總醫院,健保第五類榮民亦享有此項補助)

    限本會核定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一、    健保不給付且為醫療必需項目經本會核准者(牙材類項目打8折)。

    二、    非本會核准項目及未符合健保給付並已簽立自費同意書之項目(如脊椎與骨關節之特殊固定器、特定心臟塗藥支架、血管支架、特殊內視鏡手術、熱探療法、癌症電燒治療、雷射病變切除手術、美容整形或高科技醫療等),本會將無法補助。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請按這
    2. 本會健保費之補助,係以當事人(榮民、遺眷、眷屬)於無職業狀態(未加入勞保、職業工會、農漁會)下持本會核發之「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至投保單位加保之日起,為本會補助其健保費生效日,若未辦理加保手續者,本會將無法補助;另本會定期將與健保署、戶政等各機關資料交換,經查證當事人不具補助條件(有職狀態、喪失榮民或遺眷資格、遷出國外除籍、亡故等…)將立即停止補助,若當事人日後退休、轉業(無職業期間),仍須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業務組辦理(總部不受理)身分轉換,始可恢復現行無職業榮民之就醫優待,特此敘明。

    【遺眷:亡故榮民之眷屬;遺眷家戶代表:榮民遺眷已向榮服處申請遺眷家戶代表證者,一戶僅限一名】

    ◎溫馨提醒:如有醫療補助問題,歡迎電洽各榮民服務處(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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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55: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47-1.html4747就醫保健處
    <![CDATA[有關榮民至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醫之掛號費優惠規定為何?]]>https://www.vac.gov.tw/cp-2208-65-1.html榮民至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醫時,由輔導會補助掛號費每人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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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3:5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65-1.html65就醫保健處
    <![CDATA[【健保部分負擔說明篇】常聽到「健保部分負擔」,這是什麼呢?]]>https://www.vac.gov.tw/cp-2208-4753-1.html
  • 我們到診所或醫院看病時,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自己也要負擔一部分的錢,也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這樣的規定,主要是提醒大家醫療資源很寶貴,它是用來幫助生病的人,要用在需要的地方,千萬不可以浪費。
  • 綜合來說,一般看門診,您要付的費用包括以下幾項: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門診藥品部分負擔。如果您在門診還有接受復健物理治療或中醫傷科治療,那麼您還要多付「門診復健(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如果您被安排住院,那麼您在出院時須付「住院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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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4:0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53-1.html4753就醫保健處
    <![CDATA[【健保部分負擔說明篇】我們看病要付健保部分負擔的依據是什麼呢?]]>https://www.vac.gov.tw/cp-2208-4755-1.html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及第47條已明定保險對象就醫應自行負擔部分費用,健保第六類第一目被保險人(無職業之榮民或無職業之遺眷家戶代表)免除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依該法施行細則第63條規定,得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定期撥付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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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6:1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55-1.html4755就醫保健處
    <![CDATA[【健保部分負擔說明篇】有哪些人可以免除健保部分負擔?]]>https://www.nhi.gov.tw/ch/cp-6089-0c619-2957-1.html1、可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

    (1)重大傷病、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
    (2)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台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
    (3)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4)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
    (5)3歲以下兒童。
    (6)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
    (7)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
    (8)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健保卡上註記「油症」身分之多氯聯苯中毒者(以下稱油症患者):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及住院;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就醫。
    (9)百歲人瑞。
    (10)同一療程,除了第一次診療需要部分負擔外,療程期間內都免除門診基本部分負擔(復健物理治療及中醫傷科除外)。
    (11)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役男(含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

    2、可免除「藥品」部分負擔者:

    (1)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28天以上)者。

    ◎溫馨提醒: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慢性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等,查詢路徑請點我

    (2)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
    (3)接受全民健保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所規定之「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

    3、可免除「門診復健」部分負擔者:

    (1)實施的復健物理治療屬於「中度-複雜治療」,也就是實施中度治療項目達3項以上,而且合計時間超過50分鐘,如肌肉電刺激等14項。
    (2)實施的復健物理治療屬於「複雜治療」,需要治療專業人員親自實施,如平衡訓練等7項。限復健專科醫師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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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d, 21 Jul 2021 06:10:00 GMThttps://www.vac.gov.tw/cp-2208-4758-1.html4758就醫保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