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務費:(每月5日扣繳)
(一)自費榮民每人每月費用:安養床-新台幣 6,000 元。
(二) 自費民眾安養每人每月費用:新台幣 7,950 元。
(三) 公費就養榮民免予繳交。
(四) 自費榮民養護床每人每月費用-新台幣6,800元。
三、保證金:
(一)自費住民之保證金於簽約時,應繳交二個月服務費之金融機構定存單(質權設定本家)由本家集中保管,退住時存單原件退還。
榮民安養床:每人新台幣 12,000 元。
民眾安養床:每人新台幣 15,900 元。
榮民養護床:每人新台幣13,600元。
(二)公費就養榮民免予繳交。
四、自費安養住民於 102.11.01 前已進住者,依原契約收費標準收費。
五、保證金、服務費及伙食費,依據輔導會相關規定調整時,辦理調整。
]]>榮民公費安養費用:
公費榮民只繳伙食費,每人每月4,366元。不收服務費與保證金。
公費安養配偶費用:需自費,費用新台幣10,366元(包括伙食費與服務費)。另繳保證金12,000元。
民眾自費安養費用:
伙食費: 每人每月新台幣4,366元。
服務費:每人每月新台幣7,950元。
保證金:每人新台幣15,900元。
配偶費用: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