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各業管相關之陳情書、申請書案件,便民建議事項、業務諮詢等,需答覆之信件,經分送各單位登記列管,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核稿、判發,並填覆電子信。
對個人理念意見、不具體、無建設性之陳述、情緒發抒、無聊的批評等,經承辦同仁卓審,主管衡酌內容,陳主官決定暫存結案或移請相關單位參考。
以上回覆、存參案件辦畢,其影本由承辦單位印送資訊室銷案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