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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飲食消費權益,持續推動相關工作。

  • 發布日期:114-04-10
  • 發布單位: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一、透過研修消費者保護計畫、審查消費者保護方案與實施業務考核,督促相關主管機關落實把關,維護市售食品與食材之安全品質,查

       處不實廣告與違規產品。

二、與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聯合查核食品、食材或餐具之安全品質標示。遇有食安事件發生導致民眾受害,督促主管機關妥為維護消費者

      權益,並於必要時商請優良消保團體提起消費訴訟。

三、將購買食品所需之消費資訊(如認證標章等),納入每年消費者教育系列活動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