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處理流程
當script無法執行列印功能時,可按"ctrl + p"鍵替代。
發布日期:
105-10-17
發布單位:
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本家「主任信箱」處理流程
「主任信箱」電子信函由秘辦室接收,依「本家暫行辦事細則」辦理分發、登記,移請各相關室、組辦理。
處理時間:依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第102點規定,首長電子民意信箱限辦日期為7日,本會為提升為民服務成效,爰參酌行政院院長電子民意信箱限辦日期為5日之規定,以5日內處理完畢為原則。
TAB標籤效果,如不執行不影響您資料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