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問答集」宣導文件(如附件)。 說明: 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 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二、法務部廉政署爰製作旨揭宣導文件,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