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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業務試行計畫

  • 發布日期:111-12-12
  • 發布單位: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業務試行計畫」已於106年2月15日起實施,實施辦法如下:

ㄧ、開放床位:

      (ㄧ)單身安養20床(含女性4床)

      (二)夫妻安養4床

 

二、入住條件:

      (ㄧ)入住條件:中華民國年滿65歲國民且生活能自理。

      (二)60歲以上未滿65歲符合前款條件,榮家得視床位餘裕情形予以安置。

      (三)有下列情視之一者,榮家不予安置:

  1. 罹患法定傳染病,因安置友引起群聚感染之虞。
  2. 罹患精神病患照顧體系權責劃分表分類標準第一類至第四類精神疾病。

 

三、實施方式:

      (ㄧ)申請文件:

  1. 入住申請書。
  2. 體檢表:體檢項目按榮家現行規定辦理。   
  3. 其他經榮家認定辦理入住需檢附之文件。

      (二)入住程序:

     由本人、其親屬或法定代理人予榮家訂定契約,於契約所訂繳費期限內付

     費並辦理入住;逾期視為放棄。

      (三)本家視入住者身體狀況提供下列服務:

  1. 生活服務
  2. 休閒服務
  3. 專業服務

 

四、收費基準:

提供安養型床位,每人每月新台幣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