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民法生效成年年齡為18歲,身為年輕世代的您不可不知的防詐觀念!
消保教育影片「新成年人消費-抉擇/負責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製作宣導。 為因應民法成年年齡將於明(112)年下修至18歲,及防範一頁式廣告詐騙,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特製作旨揭影片。 影片已置放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s://cpc.ey.gov.tw/)/教育宣導/消保電影院/消保處專區中,並同步置於YouTube頻道,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70H1p6eMC0 ,歡迎多轉傳及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