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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

「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
  • 發布日期:111-01-24
  • 發布單位: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
同意實地探視住民之例外情形如下:
1.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
 
2.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如安寧緩和之住民)。
有上述情況須探視、陪伴就醫之親屬及非親屬皆須應完成COVID-19疫苗(第一、第二劑)達14天以上並出具前3天內採檢之陰性證明或當日快篩陰性。
 
請多利用視訊會晤,能減少路途奔波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台北榮家與您一起共體時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