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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義民身分是否仍可申請就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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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1-04-01
發布單位:
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答覆: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16條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義民非屬退除役官兵,未具榮民資格,依就養安置辦法規定,不符申請安置就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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