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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補助

  • 發布日期:106-05-02
  • 發布單位: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遺眷申請就養喪葬補助費所需資料: 

一、對象:公費安養榮民(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

二、申請人: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家屬、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

三、承辦單位:

    (一)輔導組。

    (二)承辦人:羅社工員。

    (三)電話:(05)-5324100分機1802

四、檢附申請資料: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二)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除戶戶籍謄本)。

    (三)死亡證明書。

    (四)未領取政府機關核發喪葬補助費切結書(此文件可向本家輔導組索取或至本家表單下載專區下載)。

五、申請期限: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