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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服務

  • 發布日期:106-05-02
  • 發布單位: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對於單身退除役官兵〈簡稱單身榮民〉亡故,因在臺無繼承人、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管理遺產者,依法由各地榮民服務處或榮譽國民之家,對該單身榮民提供善後殯葬服務及負有遺產管理權責,並訂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亡故榮民殯葬事務作業要點」,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殯葬事務採購,並由合約殯葬承包商(108-109年為地藏佛教禮儀社)提供單身亡故榮民完善之殯葬服務事宜,以維護亡故榮民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