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 科員(職務編號:A600290) | |
| 綜合行政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或相當等級特考及格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熟稔電腦文書處理(含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 三、具採購證照資格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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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會本部採購及相關業務。 二、協辦採購稽核、督導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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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綜合規劃處) |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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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1-14 | |
| 114-11-24 | |
| 114-1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