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宣導】「導遊、領隊證照」為會外職訓補助申請適用
【權益宣導】 立法院111年5月三讀通過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將導遊及領隊考試回歸由「交通部觀光局」主辦,並從112年7月1日起施行。故「導遊、領隊證照」已非退輔會「就業考試進修補助」之補助範圍,特予說明。
退除役官兵及眷屬有意參加觀光導遊或領隊人員班(須依法立案之訓練機構),得參考使用「會外職訓補助」
會外職訓補助資訊請參考: 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taoyuan/cp-3127-85075-1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