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考試進修補助宣導】
1.補助對象:榮民或輔導期限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2.進修補助範圍:考試院所舉辦之國家考試、各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 應備文件: 1.正式繳費收據或發票,無報名補習班僅購買書籍自修,收據發票品名部分須詳細列出所購買之書籍名稱,以便核對考試科目。 2.准考證或到考證明影本(需有全程到考註記)。 3.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近期考試: (6/18~6/19)舉辦一般警察特考、鐵路特考、國安特考。 (7/15~7/19)舉辦高普考 (8/13~8/15)舉辦司法特考、調查局特考、海巡特考、移民署特考 於完成考試後 #3個月內 即可向榮民服務處申請就業考試進修補助。 注意 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 若有補助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花蓮縣榮民服務處電話:03-836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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