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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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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10-07
發布單位:
花蓮縣榮民服務處
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開徵,請於10月31日前繳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您
https://youtu.be/QNFVxrhDXZU
附件下載
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En).pdf
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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