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首頁 > 常見問答
  • 推到:facebook

【健保部分負擔說明篇】有哪些人可以免除健保部分負擔?

  • 發布日期:110-07-21
  • 發布單位:就醫保健處

1、可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

(1)重大傷病、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
(2)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台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
(3)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4)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
(5)3歲以下兒童。
(6)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
(7)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
(8)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健保卡上註記「油症」身分之多氯聯苯中毒者(以下稱油症患者):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及住院;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就醫。
(9)百歲人瑞。
(10)同一療程,除了第一次診療需要部分負擔外,療程期間內都免除門診基本部分負擔(復健物理治療及中醫傷科除外)。
(11)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役男(含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

2、可免除「藥品」部分負擔者:

(1)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28天以上)者。

◎溫馨提醒: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慢性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等,查詢路徑請點我

(2)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
(3)接受全民健保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所規定之「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

3、可免除「門診復健」部分負擔者:

(1)實施的復健物理治療屬於「中度-複雜治療」,也就是實施中度治療項目達3項以上,而且合計時間超過50分鐘,如肌肉電刺激等14項。
(2)實施的復健物理治療屬於「複雜治療」,需要治療專業人員親自實施,如平衡訓練等7項。限復健專科醫師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