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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大專校院進修補助,提升學歷與就業競爭力!

運用大專校院進修補助,提升學歷與就業競爭力!
  • 發布日期:114-01-09
  • 發布單位:高雄市榮民服務處

        為鼓勵退除役官兵積極進修、培養專業技能,《全自費》參加大專校院推廣教育就業相關課程(含學分班、證照班、空大、空專),課程結束後(取得相關證明文件)3個月內】,檢附學校開立之繳費收據(正本)、結訓()證書及存摺影本,即可申請「大專校院」進修補助,補助總金額12萬元、以12次為限(每年限申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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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於就業(含職訓)、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詳細規定請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瀏覽或電洽就業站07-251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