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3-09-30 資料來源:就學就業處 可以申辦,依申請日之貸款餘額或所繳貸款利息為準,依下列方式擇優辦理:(每人最多申請5次,每年以1次為限,每次最高新臺幣6萬元) (一)申請人請領利息補貼時之創業貸款餘額乘以(貸款年利率減去【郵局二年期定期存款機動年利率加上百分之零點三七五】) (二)申請人最近ㄧ年內所繳創業貸款利息金額之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