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5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申請作業要點」
該基金會為培育英才,特設置該獎學金,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在學學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申請對象、類別如下: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分之子女(含遺眷子女);每校研究生各1名。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子女;每校大學生、專科生各1名。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研究生10名、大學生20名、專科生5名。
(三)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學生;研究生10名、大學生35名、專科生5名。
二、獎學金金額:
(一)研究生:新臺幣15,000元。
(二)大學生:新臺幣10,000元。
(三)專科生:新臺幣8,000元。
三、申請起訖時間:即日請受理各校函送申請表件,截止日期為115年11月1日。
四、申請方式:由申請者填寫申請表,並依規定檢附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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