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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處110年第一季及第二季受贈物資收受運用情形

  • 發布日期:110-07-01
  • 發布單位:苗栗縣榮民服務處

一、依據: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及輔導會109年1月17日輔服字第1090004716號函。

二、公告事項:公告本處110年第一季(1-3月)及第2季(4-6月)受贈物資收受運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