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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輔導會【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 助退除官兵就業

  • 發布日期:108-10-29
  • 發布單位: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促穩方案宣導

促穩方案宣導

輔導會【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 助退除官兵就業

為有效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輔導會)特訂定「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下稱穩定就業方案),於108年度7月1日起新增適用對象續試辦一年,針對屆退及無業官兵參加「全日制職訓班隊」,於訓後穩定就業3個月者,及無業1個月以上(非自願離職者不受限)官兵經輔導會「推介就業」,穩定就業3個月者發給穩定就業津貼,以協助退除役官兵適應民間職場,促進長期穩定就業。 職業訓練訓後就業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服役滿10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前6個月每月1萬2,000元、後6個月每月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服役4年以上、9年以下)前6個月每月6,000元、後6個月每月4,000元。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每月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月4,000元,兩項津貼合計最多發給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