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組織沿革

  • 發布日期:111-06-27
  • 發布單位: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單位沿革演繹:

本處隸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前身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服務處」於民國47年7月1日成立,民國63年奉行政院63防字第9313號函核定,裁撤當時的臺北市聯絡中心、臺北縣聯絡中心及榮民服務所等三個機構,並於64年1月1日成立榮民服務處,服務照顧全國榮民生活。並在76年8月16日改編成「臺北市榮民服務處」,專辦臺北市榮民業務,編制員額為45人。

另為服務照顧當時以計程車為業之榮民,籌設「榮民個人經營計程車服務中心」,並於65年11月組設「榮民計程車汽車運輸合作社」,繼而改組為「榮民計程車業服務中心」,同時成立臺北市、縣、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7個地區分中心。

榮民服務處成立之初,設籍臺北市16個行政區、臺北縣29個市、鄉、鎮之榮民,總計在10萬人以上,經將本處服務組同仁編組為臺北市、臺北縣、綜合業務三個股,劃分為9個服務區,並設置服務臺,妥善有效處理榮民服務照顧業務,除了屬區域性者為臺北市、臺北縣榮民一般服務照顧工作,屬全面性者係以全國榮民榮眷為對象;視實際需要設置服務單位、舉辦各項福利服務事業。

本處原址設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59號,係租賃民間店舖,狹隘擁塞,不敷使用,尤以樓梯坡度過大,年老榮民出入不便。經奉准在現址興建「榮民服務中心」大樓,建築面積共759坪,74年7月落成後「榮民計程車業服務中心」與「榮民文教服務組」同時進駐。

85年12月組織修訂後,編組有處部、服務組、輔導組等,積極對榮民約5萬餘人、榮眷26萬人、遺眷10萬人等,按臺北市12個行政區劃分責任區,執行就學、就業、就養、就醫等服務照顧工作及單身榮民之治喪善後及法定遺產管理人職務。

為因應全球化以及提升國家競爭力,政府開啟關鍵的組織改造工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秉持組織整併、員額精簡及業務擴增之原則,精實調整組織架構,提升業務功能,承接國防部退除給付業務,擴大服務對象及範疇。並於102年11月1日更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展現「任重道遠」的精神傳承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