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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進修補助宣導

大專校院進修補助宣導
  • 發布日期:114-09-12
  • 發布單位: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大專校院進修補助宣導】
適用對象:校(含)級以下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輔導期限內)
補助範圍:學分班、空大、空專
補助方式:每年3次,補助上限12次
補助金額:補助總金額以12萬元為限。
 (身心障礙或低收、中低收入戶 者以16萬元為限)
申請時間:應於進修課程結束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申請文件:收據正本、學分證書影本、存簿影本
                   (另請檢附課程起訖時間等證明文件)
洽辦單位: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諮詢電話:03-4375863轉就業站
注意事項:**以上為摘錄,請詳閱補助規定**
補助網址~
https://law.vac.gov.tw/vaclaw/LawContent.aspx?id=FL03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