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就養養護 問題: 內住榮家榮民,如其親友來探望,是否能提供招待所或住宿,以便利遠方親友探望。 答覆: 部分榮家因空間及環境允許,已有相關家屬休憩區,如要全面設置家屬接待處所,將另視經費預算及榮家家區整體空間規劃,予以改善。 發布日期: 104-12-31 單位: 服務照顧處